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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对防爆仪表的区域划分
发布时间:2013-11-13 08:49 浏览次数:

我国对防爆仪表的区域划分

我国对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划分采用与与IEC等效的方法。国家标准GB 50058-92中规定,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,划分为0区、1区、2区三个级别,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、11区两个级别,详见表1-4。
表1-4 中国对危险场所划分

爆炸性物质
区域划分
区域定义
 
气体
0区
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
1区
在正常运行是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
2区
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,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
 
粉尘
10区
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的环境
11区
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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